項 目 | 指 標 | |||
一等品 | 合格品 | |||
液體 | 固體 | 液體 | 固體 | |
全鐵的質量分數/% ≥ | 11 | 19.5 | 11 | 19.5 |
還原性物質(以Fe2+計)的質量分數/% ≤ | 0.1 | 0.15 | 0.1 | 0.15 |
鹽基度/% | 8.0-16.0 | 5.0-20.0 | ||
PH值( 10g/L水溶液) | 1.5-3.0 | |||
密度(20℃)/(g/cm3) ≥ | 1.45 | - | 1.45 | - |
不溶物的質量分數/% ≤ | 0.2 | 0.4 | 0.3 | 0.6 |
砷(As)的質量分數/% ≤ | 0.0001 | 0.0002 | 0.0005 | 0.001 |
鉛(Pb)的質量分數/% ≤ | 0.0002 | 0.0004 | 0.001 | 0.002 |
鎘(Cd)的質量分數/% ≤ | 0.00005 | 0.0001 | 0.00025 | 0.0005 |
汞(Hg)的質量分數/% ≤ | 0.00001 | 0.00002 | 0.00005 | 0.0001 |
鉻(Cr)的質量分數/% ≤ | 0.0005 | 0.001 | 0.0025 | 0.005 |
鋅(Zn)的質量分數/% ≤ | - | 0.005 | 0.001 | |
鎳(Ni)的質量分數/% ≤ | - | 0.005 | 0.01 | |
本產品一等品用于生活飲用水處理時,應符合《生活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評價規范》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。 |
產品包裝和儲運:
1.固體聚合硫酸鐵,內塑外編雙層包裝,每袋凈質量25kg、50kg(或依顧客要求而定);液體聚合硫酸鐵釆用聚乙烯塑料桶包裝,每桶凈質量25 kg、50 kg或200 kg(或依顧客要求而定)。釆用雙層桶蓋,內蓋扣嚴,外蓋旋緊。用戶需要時,液體聚合硫酸鐵也可用貯罐車裝運。
2.聚合硫酸鐵在運輸過程中應有遮蓋物,避免雨淋、受潮;并保持包裝完整、標志清晰。
3.聚合硫酸鐵應貯存在陰涼、通風干燥的庫房內。液體產品貯存期6個月,固體產品貯存期12個月。
使用方法:
1.使用時,應先根據處理水量,源水性質,濁度和加藥方式及工藝等配制相應濃度的聚鐵藥液,一般將液體聚鐵稀釋至10%-30%的水溶液,在源水濁度較高、水處理較大時,配成50%-100%的水溶液使用;固體聚鐵配成5%-20%的水溶液使用。
2.在攪拌的同時加入稀釋后的藥液,讓水和藥液充分混合。
3.經過混凝沉淀、過濾后,可得到澄清的出水。具體投加量應根據實驗數據確定。
注意事項:
1.聚合硫酸鐵酸性較強,運輸、儲存、配液和加藥設備必須使用耐酸材料或做防腐處理。
2.聚合硫酸鐵配置濃度不應低于5%,低于5%時可能產生黃色沉淀。
3.聚合硫酸鐵最佳PH值范圍為7-9,當原水PH值超過最佳范圍時,應對原水進行PH調整。
4.固體聚合硫酸鐵產品,因其吸濕性較強,應盡量做到開包即用,但即使吸潮也不會影響其使用效果。
5.如地面或衣物濺有聚鐵斑跡,可用少量的草酸溶液浸洗。
安全要求:
聚合硫酸鐵產品具有一定的腐蝕性和刺激性,操作人員在進行作業時,應佩戴防護用具以避免身體直接接觸。